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7   浏览量:4714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蒲 城 县 教 育工 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我系统2015年工作要点精神,结合精细化管理年和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为了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和教师队伍的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增强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县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县继续开展各类先进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今年全县拟评选表彰最美教师10名,优秀交流教师10名,先进教师30名, 模范班主任20名,师德标兵2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20名,优秀校长10名。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1.最美教师
    参评对象为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代表性,得到学生、家长及同行的认可,在当地或全县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工作者。
    2.优秀交流教师
    优秀交流教师的参评对象为2014—2015学年度由县局安排的顶岗支教人员和在片区、辅导区内进行交流轮岗或初中到小学交流的人员。
    3.先进教师及模范班主任
    先进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在教学、教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一线教师;模范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现任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形成自己独特的管理风格,在学校、中心校有一定的影响,受到师生好评的人员。
    4.师德标兵及先进教育工作者
    师德标兵的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的一线教师,在德育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中表现优异者;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县直综合单位的工作人员。
    5.优秀校长
    参评对象为各类学校正、副校(园)长,任职两年及以上,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1)违反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强化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的十条规定》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一学年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计生部门通报的;
    (4)两年内受到通报批评或警示训诫的;
    (5)在精细化管理年和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中工作敷衍、应付的;
    (6)评选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者,不得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5月7日-5月12日)。各单位依据县局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评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将评选的范围、对象、名额、条件和办法等宣传给每个教师。
    2.报名阶段(5月13日-5月17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向本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个人近年来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单行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3.初评阶段(5月18日-5月26日)。由各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初评。
    (1)将申报人员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和单行材料统一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中心校公示到每个教学点);
    (2)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由申报人员进行现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3)教职工代表根据获奖证件、述职情况、并结合平时的工作表现及教学实绩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现场进行民主推荐,确保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人员推荐上来;
    (4)公示初评结果。各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对象的业绩条件、师德考核、业务考核及民主推荐等情况,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上报评选结果。推荐上报的各类人选材料,每人一袋,按照职评材料装订的办法将各类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并提供个人单行材料和学校推荐情况介绍(纸质和电子版),于5月26日前上报人事股(优秀校长推荐人选上报党委办)。
    4.全县联评阶段(5月27日-6月20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结合其获奖情况、先进事迹、民主推荐等情况,提出拟表彰人选,交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五、有关要求
     1.先进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能否真正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把握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在尊重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推荐上报的候选人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对于先进教师、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各单位依据文后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评选推荐(见附件3)。
    4.各单位在评选推荐时,一是要向偏远学校倾斜,把那些在边远地区或条件艰苦学校做出优异成绩的同志评选推荐上来;二是要突出师德和教学实绩,对师德高尚并在高考、中考及全县质量检测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予以倾斜,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县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要统筹兼顾,各乡镇在名额分配时初中和中心校教师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
    5.各单位在最美教师和优秀交流人选推荐上,坚持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同时,欢迎个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最美教师推荐人选线索,以便县局把真正事迹典型、有代表性的人员评选出来。优秀交流人选推荐由受援学校上报,最美教师人选的上报或线索的提供,在5月15日前必须上报人事股。
    6.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个评选推荐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对在评选推荐过程走形式或指定个人参加评选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此次各类先进推荐上报资格。
    联系电话:7212897       联系人:曹石林
 
    附件: 1.各类先进评选条件.doc
           2.工作领导小组.doc
           3.各单位评选各类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4.蒲城县2015年评选审批表.doc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教育工会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