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8   浏览量:2930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会议及指示精神,进一步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有效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实现校园平安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演练活动
    今年,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主题演练活动的通知》(陕教安办〔2015〕2号)(见附件1),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每月开展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演练主题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扎实制定实施方案,按照要求每月开展好应急演练和主题教育活动,切实达到提高学生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坚决防止在演练中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7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各学校幼儿园要围绕主题,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栏、电子屏、校园广播、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宣传工具,向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要在“5.12”防震减灾周期间开展一次防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增强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务必于5月20日前将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及活动图片上报基教二股。
    二、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1.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竞赛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立足学校实际,结合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紧抓时间节点和重点时段,以主题班会、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组织观看专题视频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在教育内容上要突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避免拥挤踩踏、预防煤气中毒、防范校园伤害等重点,使安全知识入脑入心,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特别要加强法制教育,坚决杜绝打架斗殴事件。打架斗殴是校园里最常见的暴力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要充分利用法律课、班会、法制讲座、演讲、朗诵比赛等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教育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避免“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要不断巩固和扩大2014年陕西省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成果,按照《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见附件2),认真组织师生参加2015年全省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竞赛活动期间,教育局将通过后台定期查询、了解各学校的竞赛组织情况和安全主题班会课学习动态,并将参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2.加强预防溺水工作。预防溺水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要让每个学生牢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各学校要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各学校务必于5月20日前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3)印送至每一位学生的家长并回收回执,妥善保管。洛河沿岸、毗邻抽黄干渠的小学高年级学生和初中学生是教育和防范重点,今后各学校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回执。
    3.严防不法分子侵入校园。今年,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联合出台了《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陕公治〔2015〕42号)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陕教安办〔2015〕4号)(见附件4),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加大学校“三防”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满足必要的防范需求。要积极协调综治、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社会综合治理。要排查管控可能对学生造成威胁的人员,防止造成现实危害。
    4.加强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校车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严禁使用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要继续深入开展“遵规守纪 放学排队 文明出行”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好上放学期间教师值守制度。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要严格落实备案制度,活动前要向校园中队、基教二股报备,同时要提前制定科学的安全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5.加强防性侵工作。要切实落实《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全面做好日常管理,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健全学校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巡查制度。要从严管理女生宿舍,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要加强教职员工管理,落实对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三、强化安全工作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省教育厅印发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要求,确保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不留死角和盲区。要采取家访、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提醒学生家长履行监护义务,承担学生脱离学校管理期间的监管职责。对于父母都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要发挥其他监护人、村(居)委会、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加强关爱,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
教育局将建立健全约谈、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学生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并将学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一票否决”范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部门关于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的一系列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校园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的规定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认真落实校园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及时、有效地报送信息和处置事故,坚决杜绝事故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现象发生。
    
    附件:
    1.关于常态化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主题演练活动的.doc
    2.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doc
    3.《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doc
    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