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对全县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
通 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幼儿园:
近期,县校园执法中队对我县部分幼儿园进行了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幼儿园存在让幼儿食用出芽土豆、幼儿主要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差、消防设施数量不足、监控设施覆盖不到位、体罚幼儿、门禁制度不严、面包车接送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幼儿园安全工作,督促幼儿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督查时间
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22日。
三、督查内容
1.园舍安全:是否按要求处置危房(D级危房是否拆除,未拆除危房是否停用、封闭并设置警示标志);园舍排水是否通畅;护栏高度是否达到1.2米;活动室与休息室窗户关扇与玻璃是否完好,是否利于通风,楼房是否开设应急疏散通道。
2.消防安全:活动室、休息室、图书室、厨房等重点场所楼道照明路灯、灭火器、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安装到位并正常有效;电气线路、设备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过低、老化、裸露、断裂等现象,电表箱、闸刀盒是否关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3.幼儿园及周边环境:幼儿园活动场所、通道是否平整,各类设施是否安全无隐患;公路沿线路口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和减速带;园内高大树木枯枝是否清理;户外活动场地、厕所沟道等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4.安全防范:是否落实警务室建设要求,是否安排专职门卫值班,大门是否正常关锁,是否落实验证与登记制度;幼儿请假及离园手续是否规范;是否安装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转;门卫室是否配备必备的警用器械。
5.食品卫生与疾病防控: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卫生整洁;食品与原料贮存、食品留样是否规范;是否按规索证并逐日登记;食堂及从业人员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规范穿戴工作衣帽,是否为幼儿提供足量开水;是否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落实晨午检等疾病防控措施。
6.管理队伍与制度建设:安全管理队伍是否健全,各类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是否规范;安全排查制度是否落实;应急预案制订是否规范等。
7.安全教育:是否根据季节与气候、地理与环境、年龄与性别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每学期一次的(校车)安全演练;安全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是否及时、齐备、规范。
8.师德师风:按要求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拟定工作方案,开展阶段性工作。
四、督查形式
本次专项督查工作采取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座谈反馈的形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成立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夯实督查工作责任,深入辖区幼儿园,开展好专项督查工作。
2.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在开展督查工作的同时,逐园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均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待整改期满,对于整改不力或工作不到位的幼儿园,将视情况给予降类、年检一票否决等处理。
3.对于辖区内的无证民办幼儿园,要以本次督查工作为契机,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水平。
4.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务必于5月25日前将督查工作总结报教育局职教股。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