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眼中的安全”主题手抄报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2   浏览量:3298
 
 
蒲安监发〔2015〕54号
 
关于开展“我眼中的安全”主题手抄报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初中、城区小学:
    为全面宣传普及安全文化,强化中小学生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决定于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全县初中及小学开展“我眼中的安全”主题手抄报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我眼中的安全”主题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利用手抄报作品的形式,寓教于乐,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深入宣传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洞查安全隐患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本领,在全县形成良好安全氛围,引导全县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二、作品征集
    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征集作品,按小学组和初中组分别评选和上报。
    三、作品内容
    以“我眼中的安全”为主题,展现生活活动、学校学习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应对措施、受到启发和教育方面的内容,通过制作手抄报这一活动展现校园生活风采。
    四、作品要求
    手抄报作品:纸张大小统一为8开纸,版面新颖美观,字体整齐大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图文并茂,书写规范。
    五、时间安排
    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一)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 5 日)。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层层进行动员,使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活动的意义、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
    (二)创作阶段(6月5日至6月20日)。各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作品创作,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创作任务。绘画、 手抄报作品要求独立完成。
    (三)选报阶段(6月20 日至 6月25日)。作品创作完成后,各校认真筛选后于2015年6月25日前上报教育局基教二股。
    (四)评选阶段(6月25日至 6月30日)。安监局将联合教育局聘请专业教师评选出优秀作品。
    六、表彰奖励
    本次“我眼中的安全”主题手抄报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分初中组和小学组进行评选,各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5名,在安全生产月结束后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获奖作品在有关媒体播放。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此次活动作为推进我县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校园安全和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专人负责,抓好落实,确保此项活动取得成功。
    (二)广泛动员,扩大宣传。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安排好本校的作品征集工作,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做好征集作品的汇总报送和本校活动组织情况总结工作。
    (三)加强配合,确保质量。此次活动由安监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开展,各学校加强协作,结合实际,确保活动实际效果。同时,按照作品内容和要求,对征集到的作品严格把关,层层展评,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确保作品质量。
    (四)立足长远,注重实效。开展“我眼中的安全”主题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旨在把学生参与创作的过程变为自我教育、自我展示、自我提高的过程,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各学校要立足长远,把对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不断推动校园安全的稳定、健康发展。
 
 
    附件:附件汇总.doc
    1、各学校推荐上报优秀作品名额分配表
    2、“我眼中的安全”主题手抄报推荐表
 
 
 
         蒲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