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5   浏览量:3164
 
蒲勤发〔2015〕02 号
 
蒲城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关于加强学生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统一着装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中小学生统一着装是学校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学校常规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学生着装包括校服、军训服、规模数量的演出服等。各学校要本着公正透明、规范运作、学生自愿、市场化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学生统一着装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着装管理制度,加强校服的日常穿着管理,展示学校良好风貌。
     二、规范日常管理  严格学生着装工作管理
1、严格报告审批程序。①各学校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决定统一学生着装工作时,应首先成立学生着装工作领导小组,初步确定服装的款式、布料、价格等标准,形成报告,上交勤办审批。②得到勤办批准后,领导小组要将相关决定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意见,确定实施办法。③领导小组必须按要求对至少三家定点企业进行询价,对比价格、款式、布料、服务等,最后集体表决,确定合作厂家。④学校要将确定的样服、质监局鉴定报告原件(彩色复印件无效)及复印件、《合同书》交勤办备查备案,然后开始组织生产供货。
2、整个着装定制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就本次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包括数量、减免缓情况、学生着装发放试用、特殊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勤办。
        三、几点要求
1、各学校要选择渭南市教育局定点生产企业开展学生着装工作,坚决禁止不经审批在非定点企业加工学生装和直接在市场购买所谓的学生装。学生校服制作时间为每年新生入学阶段。各校要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本校校服款式,校服款式不宜随意更换,要杜绝校服的泛滥制作,维护学生利益,维护教育形象。
2、开展学生统一着装工作时,学校必须成立学生着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主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以及校外辅导员等(一般为5—9人)。要充分考虑本校大多数学生家庭经济能力,召开由各方参与的专门会议决定款式、布料、价格等并做好记录,坚决禁止学校领导“一言堂”、暗箱操作等行为,防止腐败现象发生。要在充分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发布告家长书,公开服装价格、面料质地等标准。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不得搞一刀切,要区分不同学生群体,对家庭困难或孤残学生要着力照顾,体现以人为本精神。
3、入围的校服定点厂家要善于倾听学校意见和建议,关注学生健康,着力解决供求中的实际问题。要注重校服制作的后期服务工作,要有充分的条件保障学生校服补换、同款补充,对贫困学生实行免、减、缓政策,免费率最低应达到5‰。对于企校合作不力,产品质量低劣,危害学生健康的定点企业,通报全县,取消其定点资格,而由于校方责任出现此种现象的,则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4、各学校要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对待校服申诉,切实解决好各类问题,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蒲城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