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安排,现就做好假期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和主题班会,就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做好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无家长陪同监护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坚决杜绝到河流、水库、池塘、渠道等涉水区域戏水、游泳。二是做好饮食安全教育。夏季气温高,易发生中暑、中毒,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乱吃乱喝,防止食物中毒。三是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遵守交规,不私自出行,外出要由家长监护。四是要做好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电用气,做到安全、文明用火。五是做好防震减灾知识教育,使学生掌握地震常识、地震自救自护知识、地震处置应对能力。六是做好法制教育。教育学生要参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活动,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和活动。
二、加强学生家长对学生进行监护的宣传和教育。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建立节假日学生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学生安全的监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放假前要向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家长的安全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严格执行“五不准”规定。暑假期间,各学校不准学生留校、不准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不准擅自组织师生外出旅游、不准在校内接受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社会组织活动、不准擅自组织师生参与社会任何活动,对暑假期间违规补课,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要求处理,对因暑假违规补课、推迟放假、提前收假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约法三章”要求,坚决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四、加强值班和安全检查整改。一是各学校、幼儿园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确保校园校舍安全,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二是要保持通讯畅通,遇有应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三是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暑假期间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和治理,结合前期消防安全检查反馈情况,对存在消防隐患的校舍坚决予以整改,并投入资金按照标准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要将暑期相关安全提示印发到所辖街镇、村(居)委未成年保护组织,指导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深入开展暑期安全宣传,营造安全社区环境,保障广大未成年学生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暑期,为秋季学校顺利开学做好安全保障。
五、签订《暑假安全稳定承诺书》。请各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7月20日前将承诺书上交教育局基教二股。
附件: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