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县第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3   浏览量:3191
 
 
蒲教发〔2015〕56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举办全县第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
通      知
 
各初中、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学校体育工作目标,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推动我县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发展,经教育局研究,拟定于2015年10月下旬在桥山中学举办全县第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蒲城县第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筹委会
    为了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特成立本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主  任:庞建军
    副主任:杨西庆   王冬印   董新庄   魏碧贞   苏耀锋
            王军峰   来  雄
    委  员:雷建军   王  伟   赵新文   许顺强   何亚平
            苗永明   赵丹江   马雷记   刘喜民   郭红炜
            原新明   李文峰
    大会秘书长:董新庄
    大会副秘书长:雷建军
    筹委会下设组宣、竞赛、资审、安全保卫、后勤、场地器材等6个小组,具体负责筹办事宜。
    二、认真做好运动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校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做好运动员的选拔工作,保证以最佳阵容参加比赛。同时要集中时间对运动员进行专项训练,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
    三、提高认识,端正赛风,确保运动会健康有序进行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这次运动会的目的意义,按照《竞赛规程》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运动员的资审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资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如有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结果通报全县,以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
    四、高度重视运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在训练期间、往返途中以及比赛过程中都要做好对运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五、本届运动会由桥山中学负责提供场地、器材、水电和所需物资;宣教办负责大会的有关宣传报道及摄像工作。开幕式大型文体表演由城区学校合力承办。
 
    附件:蒲城县第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