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更换新型防伪印章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民办学校,城关学区:
根据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公安局等八部门《关于全县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蒲政办发〔2015〕50号)精神,现将教育系统更换新型防伪印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工作的意义
全省推广应用的新型防伪印章内嵌智能芯片及印章材料具有防伪功能。防伪印章有编制加密ID识别码的电子芯片,章体刻制有全国联网的唯一13位编码,并加刻防伪暗纹,章材是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选定的材料。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对于预防和打击非法刻制、伪造印章公文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守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意义重大和作用重大。
二、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工作范围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社会力量办学)及综合单位的公章(含单位行政章、党支部章、工会章、财务章)。
三、刻制时间和地点
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蒲城县防伪印章承接部(人民路和红旗西南角)。咨询电话:0913-7261926(公安局);0913-7218482(承接部)。
四、刻制新公章需携带的资料
学校或单位介绍信2份(乡镇小学、幼儿园由中心校统一开据,城区幼儿园由城关片区统一开据)教育局进行审核(民办学校由职教股初审、财务章由计财股初审,支部章和工会章由党委办审核办理),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学校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根据《印章管理办法》要求,各学校、单位在启用新型防伪印章后,旧印章请于10月12日前收集后交教育局办公室封存保管(乡镇小学、幼儿园由中心校统一收集后上交,城区幼儿园由城关片区统一收集后上交)。
附件:
介绍信.doc

联系人:王晓锋
联系电话:7212142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