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8   浏览量:181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的
通  知
 
各相关学校:
    根据市、县教育局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2016年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确保市级评估验收顺利达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九项示范校创建工作是《渭南市学校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中明确提出的工作内容和目标,也是市教育局对各市县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更是促进学校发展提升的一个有力举措。今年,我县申报学校数目多,创建项目多,各学校务必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年初申报项目和工作实施方案,倒排时间表,积极扎实推进落实,全力确保12月份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二、查漏补缺,及时完善。各学校要在前期创建的基础上,对照评估验收标准细则,逐项逐条一一落实。对于存在问题或薄弱环节,要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组织人力抓紧时间进行完善。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照评估标准的项目次序进行归档整理,盒外标签要统一格式,盒内要有材料目录。所有项目评估内容必须有相应印证材料或支撑材料,确保一目了然,环环相扣。评估标准中涉及实地查看、现场观摩等内容的,要提前规划场所路线,排练观摩活动,确保验收过程紧凑有序。硬件设施尚未到位的,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务必于11月底前全部到位。
    三、突出亮点,扩大宣传。各学校要把示范校创建工作同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扩大对师生的宣传,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增强学校凝聚力。要利用示范校创建验收时机,通过制作宣传展板、专题片、文体活动展演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现学校近年来教育教学、德育工作、社团建设、校园文化等方面成果,着力打造“一校一特色一校一亮点”。
    四、加大督查,严格追责。各相关股室将在11月份对示范校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同时由基教二股牵头组织开展县级初验。对于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措施不实,存在较大问题和漏洞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影响全县创建工作全局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附件:蒲城县2016年拟创建市级示范校名单.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