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量:74561

 

蒲教发〔2023〕46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

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蒲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蒲城县教育局

                                                            2023年6月8日


 

 

 

 

蒲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有序实施2023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按照《蒲城县2023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蒲政办发〔2023〕4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入学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原则,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入学。

坚持分类实施原则,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确定入学登记、录取程序。

坚持“网络化、便利性”原则,推行阳光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坚持“公开公正、控制规模”原则,公开入学政策、学区划分、组织实施程序等,严控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及人数。

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县局统筹安排,下达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

坚持“法定控辍、应入尽入”原则,凡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或通过送教的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后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领导机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一股,办公室主任由由光辉同志担任,具体组织实施全县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相关股室的工作职责:

1.基教一股: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2.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过程及参与部门审核监督。

3.安稳股:负责群众来访的接访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宣教办:负责招生宣传工作及网络舆情处置。

三、入学对象

一年级新生为2017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新生为2023小学毕业生;已取得小学、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新生报名。

学校服务区划分及学位设置

蒲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区划分及学位设置(见附件)

、组织形式

各义务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由学校指导学生或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的操作登记等工作;城区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配合,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入学办法和具体条件

乡镇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城区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范围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其次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享受政策、住房、就业、经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顺序依次安排相应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若某一类别登记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名单。对于符合条件因学位不足未能入学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学校上学。

考虑到二孩政策,凡因学校服务区发生变化的,按照“方便家长”的原则,家长可以向大孩就读学校申请“同校就读”,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双胞胎或多胞胎家庭,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登记、电脑派位时,实行捆绑入学编班。

(一)乡镇公办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或监护人直接网上报名登记或在辖区学校的指导下网上报名登记。提供下列资料。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身份证(与户口簿一致

2.七年级报名提供小学毕业证

)城区公办学校

学生或监护人按照城区学校服务区划分,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1.主城区户籍类(以出生首次户籍登记为准)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户口簿上一致)

2)七年级报名提供小学毕业证

3)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水电气网等机打票据类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2.享受政策类

1)条件:父母方是现役军人(含武警)的子女;父母方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特殊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所属学校优先安排,不得择校。

2)准备以下资料:

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

②七年级报名提供小学毕业证

③相关特殊政策的印证资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3.主城区住房类(时间截至2023年6月15日前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房屋产权所有人一致)

2)七年级报名提供小学毕业证

3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含廉租房、公租房合同)或网签证明、制式购房合同及水电气网等机打票据类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以实际居住为依据的有效证明材料)

4.主城区就业类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就业人员一致)

2)七年级报名提供小学毕业证

3)父母双方或一方用人单位开具银行工资流水证明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主城区经营类(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一致)

2)七年级报名提供小学毕业证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父母一方或双方企业年报证明并提供一个月水电费缴费清单。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指外区县随务工父母到我县城区居住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暂住证为2023年6月15日前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

2)七年级报名提供小学毕业证

3)蒲城县公安系统发放的暂住证

民办学校

严格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有关工作要求,优先满足蒲城户籍学生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民办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民办初中学校优先安排“对口直升”的学生入学。

准备下列资料

1.家庭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与户口簿上一致)

2.七年级报名提供小学毕业证

报名登记人数小于等于预设学位数时,全部予以录取。报名登记人数大于预设学位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到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按流程进行报名登记

、组织实施

(一)入学政策宣传6月9日—6月11日

教育局制定免试就近入学实施细则,发布招生公告。教育局、融媒体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社会媒体等形式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及相关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学校通过设立咨询点、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配合做好政策的宣传,指导家长做好报名资料准备等工作,各幼儿园、小学通过召开家长会宣传免试就近入学相关政策,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清楚政策

报名时间及资料审核、公示查询6月11日—8月24日

1.民办学校(6月11日—6月15日)

6月11日8时13日17时,民办学校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说明”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6月14日,教育局审核报名情况若超出学位设置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学学生名单

6月15日,公示入学学生名单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

2.公办学校:

1乡镇公办学校(6月16日—7月10日)

6月16日8时20日17时,乡镇公办学校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说明”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6月25日,各相关学校上报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信息

7月10日,各相关学校上报补录入学学生信息

2城区公办学校(6月16日—8月24日)

第一阶段(6月16日—7月7日)

6月16日8时18日17时,主城区户籍类、享受政策类、住房类(户证一致)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说明”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6月19日20日,教育局汇总整理相关报名信息。

6月21日7月6日,教育局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报名信息。

7月7日公示剩余学位数及第一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

第二阶段(8月10日—8月24日)

8月10日8时14日17时,主城区住房类(小产权)、就业类、经营类、随迁子女类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说明”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8月15日,教育局汇总整理相关报名信息。

8月16日20日,教育局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报名信息。

8月21日,公示剩余学位数及符合条件的住房类(小产权)入学学生信息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2日,公示剩余学位数及符合条件的就业类入学学生信息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3日,公示剩余学位数及符合条件的经营类入学学生信息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4日,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类入学学生信息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

)控辍保学(8月25日—8月28日)。教育局组织各校对适龄但未在我县入学的学生在各镇(街道)配合下及时开展入学核实,劝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入学。

)入学注册(8月30—8月31日)学生按照公示名单,到学校进行报到注册。

、工作要求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中心校、学校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专人负责,务必做到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三个到位,把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严控招生规模。按照《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起始年级班级人数严格按照学位设置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城区所有义务段学校,严禁接收非分流性质的转学、插班学生。

(二)夯实工作责任。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细则和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做好新生入学咨询、资格审核、资料收交等工作,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与招生挂钩。审查各类报名资料时,各校要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审查办法,确保核查过程资料真实准确。审核部门业务股室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牵头负责,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签字确认,相关审核部门加盖公章后生效。各学校确定一名分管领导,615日前按附件2将其姓名和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鹏,电话:0913-7221932)

)关注特殊群体就学。在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时,要特别注意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依法保障学区内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二是妥善安排学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关注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留守儿童和孤儿,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确保他们按时入学;四是建立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段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应入尽入;五是特殊教育学校对需专人护理、不能随班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于年满6周岁,因身体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延缓入学,同时学校向教育局报备,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行的义务教育。

)提升农村学校服务质量。农村各学校要努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密切联系群众,通过举办“校园开放日”、召开座谈会等活动,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宣传教育政策及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发展趋势、教育资源配置变化和学校办学特色,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择校,巩固学区内生源。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中省市工作要求,按照《蒲城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文件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严格按照学位设置进行招生。招录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承诺录取或虚假宣传等。招生过程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学校无计划、超计划、违规跨区域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强化监督问责。各学校要建立审核监督、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审核、复核和调查确认要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防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接待室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学校违规操作导致班额人数超出规定标准或引发群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校长及主管领导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同时每超出一名学生扣除该校经费2万元;对于查明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教师,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降职、免职等处理;对于民办学校出现的超计划、虚假承诺等违规招生行为,违规录取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不予拨付经费,同时依规进行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教育局将在秋季开学后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一律顶格处理,确保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

1. 蒲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区划分及学位设置

2. 蒲城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主管领导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