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教室照明改造达标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了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教室照明改造整体情况,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教室照明改造达标实施计划(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教室照明改造达标督导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教室照明改造达标实施计划(试行)》要求,以标准依据为准绳,采取逐级检查等方式,摸清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教室照明达标整体情况,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照明改造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力争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二、标准依据
《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及《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等。
第一阶段:校内自查(2024年6月上旬)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严格依据相关标准规范,按照“一校一策、一校一案”原则,汇总整理教室照明改造实施方案、施工进度及质量验收等相关台账备查,逐项、逐教室对灯具安装、灯具质量、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光源色温、频闪、蓝光及功率密度、黑板反光系数等进行监测自检,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改造提升,形成数据详实的自查报告,同时填写《蒲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教室照明改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第二阶段:县局抽查(2024年6月上旬)
县局统筹安排,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教室照明改造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围绕各校(幼儿园、托幼机构)照明改造实施方案、招标采购、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后期维护等方面,进行资料查阅和现场检测,询问了解项目总体情况,抽检教室照明环境各项参数。
第三阶段:市级抽查(2024年6月中旬)
市教育局以“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开展教室照明改造达标专项抽查,对照学校照明改造实施计划、自查报告、改造进度、质量达标等情况,发现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对于改造提升实施不扎实、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第四阶段:整改验收(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各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县区、市局将采取“回头看”等方式,抓好督促整改验收,确保“教室照明改造一所、达标一所”。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校要充分认识实施教室照明改造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教室照明改造达标实施计划(试行)》相关要求,克服困难,确保如期完成教室照明达标各项工作任务。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校要切实压实各级责任,按照相关标准依据制定符合实际的灯光改造计划,规范实施教室照明改造提升,严格教室照明改造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教室照明达标实施落到实处,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健康的教室照明环境。
各学校将工作自查情况和《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教室照明改造情况统计表》加盖本单位公章于6月10日前上报基教二股,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cjjeg@163.com。
附件:蒲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教室照明改造情况统计表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