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小学、县直单位:
现将《中共蒲城县纪委蒲城县监察局中国人民银行蒲城县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如实填写公职人员贷款申报表(附件2,注:申报表人手一份,须填写基本信息,无贷款在信贷情况一栏填写“无”)和公职人员借贷情况排查核实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务必于6月17日前报监察室(电子版发送至:pcxjyjxfb@163.com)。
联系电话:7237902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中 共 蒲 城 县 纪 委
蒲 城 县 监 察 局
中国人民银行蒲城县支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各镇,县级各工作部门,各直属、直管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有效防控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促进公职人员廉洁履职,根据省、市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一些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取得银行信贷资金,参与非法经营、高利放贷和非法集资活动,助推民间借贷市场过热发展,给金融生态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影响了公职人员行为的廉洁性,破坏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3月份,根据省、市纪委全会安排,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迅速启动、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宣传动员、调查核实等关键步骤,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近期,省、市纪委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市会议精神,及时总结前期工作成效,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
(一)明确治理范围。专项治理的对象包括: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组织的工作人员;企业、社会团体中由国家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
(二)突出治理重点。专项治理重点纠正查处以下7种行为:1、骗取贷款。以虚假信息骗取经营性贷款、消费性贷款,骗取金融机构对消费性贷款超额授信的行为。2、转贷牟利。以谋取利差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3、干预授信。利用职务影响违规获取贷款,或为他人违规获取信贷资金提供帮助的行为。4、违规挪用。违反银行信贷合同约定,改变信贷资金用途的行为。5、高利放贷。组织、纵容、参与利率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四倍放贷的行为。6、非法集资。组织、纵容、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7、其他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信贷管理等规定,以其他方式进行借贷的行为。
(三)抓好关键环节。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6月份—9月份要全力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排查申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所辖公职人员填写《公职人员借贷情况申报表》(附件2),并于6月10日前向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公职人员借贷情况排查核实汇总表》(附件3)和排查报告。对排查出的违规借贷行为,由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督促其主动纠正。金融机构核实排查出的违规线索,并对存量违规贷款进行清理。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审计局、工商局、商务局配合,督促商业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认真排查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线索,并将排查情况及时上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督促整改。7月份—8月份,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挂牌督办等办法,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公职人员借贷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审查,对未如实申报的公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健全制度。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形成书面汇报,于9月15日前上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县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总结治理成效,推进制度建设,健全防控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的长效机制,并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三、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蒲城县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办公地址:县委3号楼二楼西侧,联系电话:7231327),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在抓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要求,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宣传教育。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法纪教育,督促公职人员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廉政准则》、《商业银行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违规借贷,做到廉洁履职。充分发挥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政策要求,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案件查办。加大对公职人员违规信贷问题的查办力度,公布举报电话,拓宽案源渠道,对一经查实的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行为,从快从严从重处理,以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附件:
中共蒲城县纪委 蒲城县监察局
中国人民银行蒲城县支行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