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招办发〔2015〕10号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关于推荐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监考及组考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陕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荐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监考及组考人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监考人员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严于律己。
2、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制度。
3、曾参加过考试监考工作,并能从严执考。参加过全国统一考试监考的优先推荐。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任务。
5、必须是三年以上教龄的正式公办在岗教师,且必须经考前培训、考核合格。
6、视频监考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视力较好,责任心强,工作细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1、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
2、高三年级和高考补习班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3、在历年招生部门组织的考试监考工作中拒不签订目标责任书、不履行承诺和不接受考前培训的。
4、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组织纪律性差,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的。
5、体弱多病,年龄偏大,不能适应监考工作的。
三、推荐程序及办法
推荐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需由学校校长提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上报推荐名单。并给各考点指定一名带队教师,在“备注”栏注明“带队”字样。推荐人员确定后,如实填写《 (单位)推荐高考监考人员花名册》 (附件1),校长签名,单位盖章,于5月11日前报送县招生办高考办公室,经县教育局审查同意后予以聘任。
四、各组考学校试场数和各单位监考人员推荐名额
学 校 |
考场数 |
推荐名额 |
去 向 | |
考场监考 |
视频监考 | |||
尧山中学 |
50 |
84 |
7 |
留校52+7 桥山中学32 |
桥山中学 |
50 |
52 |
7 |
留校52+7 |
第三高中 |
40 |
61 |
5 |
留校41+5 尧山中学20 |
蒲城中学 |
35 |
59 |
4 |
留校36+4 实验中学23 |
实验中学 |
22 |
59 |
2 |
留校23+2 蒲城中学36 |
城关镇中 |
17 |
59 |
2 |
留校18+2 第三高中41 |
职教中心 |
|
52 |
|
尧山中学52 |
桥中初中部 |
|
39 |
|
蒲城中学21 城关镇中18 |
东槐院小学 |
|
26 |
|
尧山中学26 |
北关小学 |
|
26 |
|
尧山中学26 |
东街小学 |
|
26 |
|
桥山中学26 |
古镇小学 |
|
26 |
|
桥山中学26 |
尧山小学 |
|
33 |
|
城关镇中18 蒲城中学15 |
南街小学 |
|
26 |
|
实验中学23 招生办3 |
祥塬小学 |
|
21 |
|
第三高中21 |
双酒小学 |
|
20 |
|
第三高中20 |
五、组考人员的推荐
各组考学校在推荐组考人员时,应参照监考人员推荐和受限条件,本着各尽其能的原则酝酿确定,按以下要求将分工名单上报(附件2)。
1、推荐的屏蔽和监控系统主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或微机操作技能。按考场数量多少,应分别确定1—2人。
2、保密员均要确定二人,原则上要求是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细心的党员。
3、医疗卫生、司铃、监铃、广播等必须确定专人,不能空缺。
4、所使用的人员尽量不要互相兼职。
5、推荐的视频监在监考人员花名册的最后边造册登记,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监控”字样。
六、注意事项
1、高考组考工作责任重大,对监考和组考人员要求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摸清师资底子,反复酝酿筛选,合理挖掘优质教师资源,为提高组考质量奠定基础。
2、各校务必按时上报有关材料,不得拖延,同时要将表格内容填写准确完整,特别是联系电话要填写准确,以便于联系,并将监考人员花名册及组考人员电子版以Excel形式上报至(pczbgk@163.com邮箱)
附件:1、 (单位)推荐高考监考人员花名册;
2、 (单位)考点推荐组考人员分工名单;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